AMER验厂辅导|供应商关于童工以及未成年工主要要求与常见问题汇总
童工以及未成年工主要要求:
供应商行为准则的“童工”条款为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制定了以下主要规定:
• 工厂必须遵守在最低工作年龄上的所有适用法律规定。如法定最低工作年龄为15周岁或15周岁以下时,工厂不得雇用年龄低于15周岁的工人。如法律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龄在15周岁以上时,工厂工人的年龄均不得低于这个法定最低工作年龄。
• 遵守所在国在加班时间、危险性工作、夜班、健康证明、以及年度体检上对未成年工人实行的规定。
• 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确保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工人不得在可能危及其健康、安全或福利的工作条件下工作。
• 工厂的聘用制度和流程符合当地法律及供应商行为准则关于最低工作年龄的规定。
• 工厂在雇用工人以前核实工人的年龄。
• 工厂建立了每位工人的最新人事档案,并在人事档案中保存工人的身份证、出生证明、护照或其它相关文件的复件。在无法提供正式年龄文件的国家中,工厂必须运用适当、可靠的方法核实并记录工人的年龄。
• 针对在工作时间及岗位上有法律限制的工人,工厂保存一份有关这些工人的完整名单。(例如未成年工)
• 工厂保证这些工人没有在超出限制以外的时间工作,并不安排他们从事危险性工作。
• 工厂如雇用未成年工人从事夜班工作,则应能保证未成年工人的出入安全,并为他们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
童工以及未成年工常見的违规行为:
• 工人的年龄低于所在国法定最低工作年龄,或供应商行为准则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龄。
• 未成年工人(年龄低于18周岁的工人)从事危险性、超过法律限制或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工作。
• 工厂曾使用过童工(即雇用时年龄低于法定工作年龄的工人)。
• 工厂内有儿童在活动,但这些儿童并没有工作。(除非工厂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了单独的幼儿园,否则上述作法属违规行为)。
• 工厂无完善的聘用流程确保遵守工作年龄的规定。
• 工厂未完整保存所有工人在雇用时的年龄记录,或无年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