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RBERRY验厂咨询|供应商行为准则之关于工作条件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要求
5.2 行为标准
5.2.1 择业自由
不存在强迫劳动、契约劳动或非自愿的监狱劳动。
工人无需向雇主交 “押金” 或上交身份证件,并且在合理通知后可以自由离开雇主。
5.2.2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受到尊重
工人,无论任何区别,都有权加入或组建自己选择的工会并进行集体谈判。
雇主对工会的活动及其组织活动采取开放态度。
工人代表不受歧视,并能够在工作场所履行其代表职能。
在法律限制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的情况下,雇主应促进而非阻碍发展独立和自由结社及谈判的平行方式。
5.2.3 工作条件安全卫生
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同时考虑到行业的普遍知识和任何特定危险。
应采取充分措施,通过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量减少工作环境中固有的危险原因,防止在工作过程中产生、与之相关或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对健康的伤害。
工人应接受定期的、有记录的健康和安全培训,对于新工人或重新分配工作的工人应重复进行此类培训。
应提供清洁的厕所设施和可饮用(饮用水)水,如果适当,还应提供食品储存的卫生设施。
如果提供住宿,应干净、安全,并满足工人的基本需求。
遵守本准则的公司应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代表负责健康和安全。
5.2.4 不得使用童工
不得有童工。
18 岁以下的年轻人不得在夜间或危险条件下工作(这些条件受 5.2.3 约束)。
我们将始终符合相关的国际劳工组织标准。
5.2.5 支付生活工资
标准工作周的工资和福利至少应符合国家法律标准或行业基准标准,以较高者为准。在任何情况下,工资都应始终足以满足基本需求并提供一些可自由支配的收入。
所有工人在就业前应获得关于其工资就业条件的书面和易于理解的信息,并在每次支付工资时获得有关该支付期间工资详情的信息。
不得将从工资中扣除作为纪律措施,未经有关工人的明确许可,也不得进行国家法律未规定的工资扣除。所有纪律措施都应记录在案。
5.2.6 工作时间不过长
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法律和基准行业标准,以提供更大保护的为准。
在任何情况下,工人通常不应被要求每周工作超过 48 小时,并且平均每 7 天应至少有一天休息。加班应是自愿的,每周不得超过 12 小时,不得经常要求加班,并且始终应按较高的费率进行补偿。
5.2.7 不得实行歧视
在招聘、薪酬、获得培训、晋升、解雇或退休方面,不得基于种族、种姓、国籍、宗教、年龄、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性取向、工会会员身份或政治派别进行歧视。
5.2.8 提供正规就业
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工作必须基于通过国家法律和实践建立的公认的雇佣关系。
不得通过仅使用劳务承包、分包、家庭工作安排或在没有真正意图传授技能或提供正规就业的学徒计划来避免因正规雇佣关系而产生的对员工的劳动或社会保障法律和法规的义务,也不得通过过度使用固定期限雇佣合同来避免任何此类义务。
5.2.9 不允许苛刻或不人道的待遇
禁止身体虐待或纪律处分、身体虐待威胁、性或其他骚扰以及言语虐待或其他形式的恐吓。
供应商应具有正式的纪律和申诉上诉程序,并记录个人纪律听证会的文件。这样的程序将支持对工人的公平待遇。
5.2.10 环境保护
供应商应根据其经营所在国家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惯例和政策,以及有关环境的相关国际协议、原则、目标、责任和标准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