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ter's验厂咨询-消防逃生通道必须通向无任何障碍物的安全集合点
附件 2
消防安全指南 —— 适用于所有国家
消防安全
在我们致力于改善设施条件,特别是与火灾风险相关的条件时,我们对设施审计规程进行了重大改进。被发现消防安全方面存在需改进之处的设施,必须立即着手采取纠正措施。自问题被发现起,纠正措施必须在不超过三十(30)天内得到落实。若未能做到这一点,可能会导致业务流失。因此,存在一些超出且高于法律要求的期望事项,必须予以执行并严格遵守。这些事项包括:
出口门不得上锁。门应配备推 / 紧急推杆装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轻松逃生。
出口门不应向内开启,而应始终向外开启。
装有栅栏的窗户必须不上锁,并配备内部紧急开启装置。
所有楼层及建筑物,包括宿舍,都必须有第二个出口,最好有一条外部消防逃生通道。
消防逃生通道必须通向无任何障碍物的安全集合点。
必须指定集合点,且该集合点必须始终保持畅通无阻。
配备足够的喷淋和消火栓系统。
在整栋建筑物内安装烟雾报警器。
在整栋建筑物内安装可正常运行的火灾报警器。
在所有楼层,包括楼梯间,设置有明显标识且有照明的逃生路线。
安装应急灯,特别是在通往出口的逃生路线上。
每季度进行联合消防演练,涵盖建筑物的所有楼层,无论其所有权结构如何。
为设施的每层楼配备经过培训的消防员。
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具备有效的消防许可证。
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批准文件。
危险 / 易燃化学品必须远离火源。
儿童保育设施必须位于建筑物的一层,最好设置在非工业设施内。
供应商必须与其工厂合作,确保符合上述要求。
附件 3
采购指南与消防安全要求 —— 适用于所有国家
我们解决火灾及建筑安全问题的方法侧重于两个特定领域:我们的采购指南和消防安全要求。今后,具有以下结构消防安全标准的设施不应被采购:
在由住宅建筑改建而成的工业设施中运营的工厂。
在任何楼层设有底层商场或商业店铺的多层建筑中运营的工厂。
仅适用于孟加拉国的特别说明:
在与其他工厂 / 企业共用且分属不同所有权的多层建筑中运营的工厂。
对于持续的监控工作,所有设施都必须强制进行以下事项:
消防安全培训。
电气及建筑安全评估。
在工厂完成火灾、电气及建筑安全评估之前,不得开始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