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P验厂咨询-供应商道德政策行为规范
1.意义与目的
联益远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是一间由北欧,意大利及西班牙等国家组成的购买公司.为了向一些在远东地区负责生产工作之人仕给予社会责任,我们设立了”行为规范”
2。行为规范之基础
”尊重人类尊严”是我们设立”行为规范”之基础
3.合法标准
由于我们需遵守我们国家的法律,若有任何供应商发觉此文件与其国家法律有所抵触.请即通知我们跟进.若其国家规条及有关的法律事项是与此规范相符时,我们会选较严格的一个作为标准.
4.社会责任之准则
a.童工
我们是不会与任何聘用童工的公司合作.“童工”定义是指任何十五岁以下之工作人仕.
若当地法律所规定是最低工作年龄或强迫教育年龄是高于十五岁
则以较高年龄为准,在发展中国家,如果当地法律有规定最低年龄为十四岁(国际劳工组织第138号第2.4条除外).则以此较低年龄为准.
于任何情况下发现有童工于工厂中工作,除了要立即解雇此童工外,我们并要求厂方考虑到此儿童之利益,找寻一个完善的解决方法继而改进此儿童的个人情况.
b.强迫劳动
我们不会与一些使用强迫劳工(非自愿性工作人仕)或不会合符法律规条(例如员工不可自由辞工)的公司合作.
c.惩戒性措施
我们不会与一些对员工作出体罚,精神或肉体上压迫或使用任何方法令其感受到侮辱及羞辱的公司合作.
d.健康与安全
我们的供应商应给予工人健康及安全工作环境,适当卫生设施.更需建立一个机制来检定,以确保工人健康与安全.
e.自由结社及集体谈判权利
我们强调于任何情况下员工有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之权利.
f.歧视
我们要求供应商在聘用人事上应以其工作能力及技能为主,不得有性别,宗教及种族等歧视.
g.工作时间及报酬
我们需给予员工符合法律或达到最低要求的工资,所支付的工资需能满足员工的基本开支及有额外收入可随意支配,我们建议工人的工作时间是没有超过法定限制,,需有超时工资及每七天工作需至少有一天休息日.
h.尊重文化价值
我们尊重不同国家文化价值,我们不会强加西方文化于和我们有生意之地区.但若其道德价值上跟我们有抵触,我们会通知该供应商.
i.管理层责任
我们期望与联益远东有限公司合作供应商及制造商将此“行为规范”传送至有关人仕去遵从及作出监管.
5.监察与实行
a.原则: 诚信与合作
我们期望及鼓励每一个供应商尊重其社会标准及全力以赴去实行
b.实行
实行我们保留派出调查小组到供应商查核及确保运用此行为规范的权利.
c.违反
若有严重及屡次违反,不依从道德标准,或没有采取适当的矫正措施,我们有保留终止生意关系的权利,若是轻犯,需于一个双方同意的时间内作出适当的补救及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