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legroup验厂咨询-供应商应设立并向所有员工和第三方提供申诉及补救渠道
1、人权与公平劳动条件
拓乐集团支持并尊重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下的国际人权标准,并努力确保我们的运营不会对人权造成不良影响或起到负面作用。供应商应尊重所有国际公认的人权,并以尊严对待所有人。拓乐集团期望供应商认同并落实拓乐集团《人权政策》中概述的原则和要求。
最低要求
供应商应了解并积极主动地尊重土著民族、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外来务工人员、妇女、性少数群体、残疾人和儿童,以及供应商活动和运营影响范围内的当地社区的权利。
供应商应开展人权尽职调查,以识别、预防、减轻并说明其自身运营及供应链对人权产生的任何负面影响。尽职调查应依据对人员造成伤害的最高风险程度开展,并与自身运营规模和具体情况相适应。
公平就业条件
供应商应遵守并尊重其经营所在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当地法律。对于在工作时间和最低工资方面不遵循与我们相同原则的供应商,我们不会与其开展业务往来。
最低要求
生活工资与条件
供应商应确保标准工作周所支付的工资至少始终达到法定最低工资、现行行业工资或集体谈判协议所商定的工资(以较高者为准)。法律不允许的任何扣除都是不被准许的。工资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应告知工人其工资的构成情况,包括工资标准、支付周期和扣除项目。
如果适用,工人宿舍应与工厂和工作区域分开。
能力发展
工人应接受培训或能力发展方面的教育,使其能够以安全的方式完成工作任务。工人在执行任务之前应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并了解与工作相关的风险。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不应过长,且必须遵循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应要求工人每周工作超过 48 小时,并且每工作六天应至少有权享有一天(连续 24 小时休息)。
加班应是自愿的,且每周不应超过 60 小时。不应经常要求加班,并且加班应始终支付加班费率。
工人每工作 4.5 小时应至少有一次 30 分钟的休息时间,除非通过工人代表书面另行商定。
就业合同
供应商应有一套书面的招聘流程,其中应明确规定关于年龄核实、候选人筛选和选拔的规则。
工人应在开始工作或入职培训(以先到者为准)之前签署书面就业合同。不应使用未规定最低工作小时数的合同(零工时合同)。
工人在签署合同之前必须收到一份合同副本并能够理解其条款。合同的变更应经工人书面同意。工人应享有所有法定的社会福利,最起码应提供养老金和健康福利。
供应商应为所有工人提供意外保险,该保险应涵盖因工作相关的伤病所需的全部医疗费用。保险应为因工作相关的伤病导致永久性残疾或死亡提供赔偿。
工人应享有合同规定的节假日、病假和育儿假。在任何情况下,怀孕和 / 或为人父母都不应被视为解雇的理由。
如有需要,应足量免费提供制服。不得因清洗和 / 或保养制服而进行扣除。
申诉机制
供应商应设立并向所有员工和第三方提供申诉及补救渠道。这些渠道应允许员工和第三方匿名提出投诉、关切事项以及建议,而无需担心遭到报复。
纪律措施不应包括精神或身体上的胁迫,包括体罚、暴力威胁、公开警告或惩罚、罚款以及取消合同规定的福利。
工人应可自由寻求建议、协助并有权对相关决定提出上诉。
拓乐集团追求卓越标准
供应商应书面告知工人代表拓乐集团的申诉机制。
如果适用,应允许工人每月至少回家乡一次,且不影响其工作稳定性和既定工作时间。